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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去年4月,數萬名移民在紐約遊行,為當地非法移民爭取權益。 |
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根據當地時間3月22日在美國眾議院提出的一個重要移民法案,在2006年6月1日前入境的非法移民,只要繳交2000美元罰款,學習英文,等候6年並至少離開美國一段短暫的時間,就可以成為永久居民和公民。法案還提議,將H-1B每年簽證額從現時的65000增加至115000。灣區民權團體對新法案表示歡迎,認為為移民改革踏出重要的第一步。
據美國媒體報道,這消息讓許多非法移民高興不已,相互奔告。但華人律師也提醒說,這只是眾院法案草案的第一步,還可能會有許多變數。律師們亦指出,無論未來法案如何發展,非法移民一定要有工作,同時最好能報稅,因為再寬大的移民法也只適用有工作的人。
有紐約移民律師指出,新法案最重要的是新創H2C簽證給臨時工人,對華人社區而言,例如可以自中國等地聘僱手藝高超的廚師來美工作。他表示,這種簽證對整體美國經濟發展有實際需要,值得重視爭取。
據報道,法案提出者之一的伊利諾伊州民主黨眾議員古鐵雷斯說:“為解決非法移民問題,這個法案將建立一個系統,允許人們走出陰影,並在這裡合法安全和人地道工作。”
支援者說,這法案在嚴厲執法和合乎情理解決在美國的1200萬非法移民兩方面,作出了平衡。
2006年6月1日前入境符合資格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主管移民權益事務的主管費茲說,可以證實在2006年6月1日前已在美國的非法移民,將符合資格申請身分合法化。在申請身分合法化期間,只有一家之主需要離開美國,再通過入口港合法返回。
古鐵雷斯說,在8月份國會休會前,國會有90天的時間討論和通過這個法案。他敦促移民與他們選區的議員聯絡,要求議員投票支援這個被稱為“努力向上法案”(STRIVE ACT)的法案。STRIVE是通過改革移民法和振興經濟加強安全(Security Through Regularized Immigration and Vibrant Economy)英文詞的縮寫。
移民團體和西語裔組織稱讚該法案是邁向改革移民法的重要一步。西語裔全國組織“La Raza全國委員會”主席穆圭亞指出,地方政府遏止非法移民的苛法和在工作場所搜捕非法移民的做法,對遏止非法移民毫無作用。她說:“只有像‘努力向上法案’提供的那樣全面的態度,才是真正起作用和有效解決方法的正確架構。”
但部分保守共和黨人認為,該法案獎勵犯法的人。他們誓言將全力反對該法案。
這個法案還提議提高犯法非法移民的懲罰,其中包括洗錢﹑販運人口﹑非法擁有武器和文件詐騙。此外,法案還提議增加逾11000名邊境巡邏隊員,增加入口港檢查員2500名,移民和海關執法檢查員12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