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雙方堅持防止外空軍備競賽的主張,强調談判締結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國際法律條約的重要性,以及爲此在日內瓦裁軍會議上重建討論該條約草案特別委員會的必要性。
(六)雙方注意到包括互聯網在內的信息通信技術、系統以及手段的迅猛發展和廣泛使用帶來的廣闊前景,同時認爲,全球信息化進程雖有許多優點,但也帶來現實威脅,即信息産業成果可能用於不符合保障軍民領域國際安全與穩定的目的,雙方對此表示擔憂。
中俄願開展對話幷共同作出積極努力,加强本國和國際信息安全,特別是打擊刑事犯罪和恐怖活動。中俄兩國元首支持上海合作組織國際信息安全專家組的工作,該專家組負責制定維護國際信息安全行動綱要幷確定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全面解决國際信息安全問題的途徑和措施。
(七)雙方認爲,應在嚴格遵守國際法準則,幷照顧相關各方合法利益的基礎上,通過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國際和地區衝突與危機。
(八)中俄强調,伊朗核問題只能通過談判和平解决。
中俄重申恪守核不擴散體系,强調國際原子能機構在解决伊朗核問題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中俄呼籲伊朗采取必要的建設性步驟,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相關决議,幷認爲伊朗根據核不擴散條約幷在遵守其所承擔的條約義務前提下,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中俄將盡一切努力推動儘早啓動談判,尋求伊朗核問題長期、全面和相互可以接受的解决辦法。
(九)中俄重申支持朝鮮半島無核地位的立場不變,認爲實現這一目標對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至關重要。雙方對六方會談中出現的積極勢頭表示歡迎,支持第五輪六方會談通過的解决朝核問題的起步行動。
雙方重申願履行北京六方會談框架內各自承擔的義務,表示將繼續作出不懈努力,在考慮有關各方合法利益和關切的基礎上,通過外交途徑全面徹底解决朝鮮半島核問題。
(十)中俄支持加强國際協作,幫助伊拉克儘快實現局勢正常化,維護伊拉克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雙方希望伊拉克各派加强團結,建立旨在實現民族和解與和睦的廣泛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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