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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美國副貿易代表卡蘭·巴蒂亞(左)和韓國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長金鉉宗(右)在首爾出席新聞發佈會。經過近10個月的艱苦談判,韓美兩國2日在首爾達成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新華社圖) |
中評社香港4月3日電/在歷經10個月的艱難談判後,美國與韓國2日在韓國首都首爾就自由貿易協議達成一致。這是美國自1993年與墨西哥達成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以來最大的貿易協定,也是韓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
兩次推遲 終成正果
新華網報道,美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一波三折。最終達成妥協前,雙方已兩次推遲最後期限。美方一開始說,最後期限為美國東部時間30日中午。但到30日早些時候,美方宣佈,最終期限推遲48小時,即推遲到美國東部時間4月1日中午12時(北京時間2日零點)。而這個最後時限最終推遲到美東時間4月1日晚12時前(北京時間2日12時,首爾時間2日13時)。一旦過了這個時間,美國總統喬治•W•布什將無法行使促進與外國貿易的所謂“快行道”特權,韓美自由貿易協定將變得遙遙無期。
“快行道”授權是美國國會授予總統的特權。握有這項授權後,對於白宮提出的個案協定,國會只能選擇通過或者否決,而不能修改其中條款,由此起到促進貿易的作用。布什2002年8月獲得促進貿易授權。這一特權將於今年6月30日到期。而為防止“快行道”授權遭濫用,美國法律規定,總統如希望對某項貿易協定行使“快行道”授權,須在國會表決之日90天前把協定送交國會審議,否則不能適用這項授權。這樣,美東時間4月1日晚12時就成了韓美自由貿易協定的“生命線”。
美聯社報道說,美韓雙方達成一致後,白宮連夜把布什總統授權的相關文本呈交國會領導人,文本標注日期為4月1日。
布什在這封信函上說,美韓自由貿易協定“將增加美國農民、牧民、製造商、服務業提供商的出口機會,促進美國經濟發展,創造良好就業機會,並能幫助美國消費者節省支出、提供更多(消費)選擇”。此外,布什認為,這一協定還將加強美韓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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