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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耀明稱,他們有證據證明馬英九不是施行詐術。中評社圖片 |
中評社香港4月3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今日開庭,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指出,全案有兩個最主要爭點,關鍵包括:一、主觀上有否不法犯意;二、客觀上有領據核銷特別費案的客觀屬性。
宋耀明表示,馬英九對自己清白有信心,畢竟司法案件最後的決定權不是在馬英九。
宋耀明強調,南檢理由主要說明“特別費究竟客觀屬性是什麼,確實有不同看法”,南檢見解可以說明在特別費案發生後,即使檢察官都有不同見解,更何況馬英九八年市長任內,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知道特別費案的客觀屬性?
至於是否擔心變成侵占公款,他說,檢察官起訴的是施行詐術,他們有證據證明不是施行詐術,也有證據證明不是侵占。
另外,在答辯書部分,宋耀明說,目前訴訟程序進行,每一個律師或檢察官在出證時或準備程序書狀時,書寫方法都有所不同,他們是把起訴事實與答辯事實列出對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