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教授:馬英九是好人,但不是好領導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4 09:22:32  


   中評社香港4月4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政大經濟系教授莊奕琦的文章指出,馬英九是好人,但不是好領導人。前者應無疑義,後者有必要進一步說。

  文章說,明知制度殺人,身為黨的領導人還讓自己被制度所殺,引恨下台,也讓國民黨陷於群龍無首的內鬥,更遑論帶領泛藍扮演在野黨的制衡角色,或以“立法院”多數通過重要民生法案以抵制執政黨的意識形態治台,這些都是馬英九可以有所為的政績而不為。面對自己的特別費案件都處理成這樣,又怎能寄望這樣的人,來帶領臺灣走出目前對台灣政經極為不利的國際困局。所以說馬英九並非好的領導人。

  為了二○○八年“總統”大選,日前國民黨修改黨章,將“起訴不得提名”改為“一審有罪不得提名”,據聞現又擬再改為“三審定讞才不予提名”,顯然為馬英九個人解套而設,這樣的制度修改,當然不可行,也不符社會大眾對政黨清廉的期待。

  文章繼指出,制度的確有缺失。最近首長特別費,同時舉發,檢方不同時起訴,甚至起訴與否的理由南轅北轍;“檢察總長”和檢察官接受不當邀宴;還有不符合程序的檢察長遷調案等一連串事件,很難讓人民相信有一個獨立於政治外的檢察體系。

  一個有理想的政黨,當然要有排黑條款,但排黑條款也不能反淪為政治打壓和借刀殺人的工具。故制度上有排黑排條款尚應輔以廉政委員會的功能。排黑條款下應加但書說明,如:被起訴即不得提名,但有必要且經廉政委員會調查認為罪行應不成立者,不受此限。所謂有必要,其條件為:一、民意調查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認為其為無罪者;二、司法判例顯有不同判決爭議者;三、身為“院轄市首長”、“中央級”民意代表或黨一級主管職務以上者。如此則既有排黑的理想,又兼顧到可能受冤枉的政治打壓。這樣的制度修改,沒有瓜田李下因人設事之虞,也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文章還指出,當然廉政委員會必須是一公平公正的超然組織,故建議其委員必須有一半以上,包括主委,應為非黨員之社會賢達人士,同時一旦廉政委員會認定結果最後顯與事實不符(如三審定讞),則應自動解散並重組,以受公評,推薦人也不得再為推薦人。制度不能為個人量身訂製,但天下沒有完美的制度,任一事件的衝擊,都讓我們有檢測制度良窳的機會,從而修改並建立更好的制度。 


    相關專題: 兩岸時評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