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聯合晚報今天發表社論說,政治有多險惡?民進黨有多善鬥?看蘇貞昌開鍘兩名NCC委員,看民進黨“立委”連番砲轟NCC,要求解散NCC,即可窺知一二。
社論指出,NCC委員吳忠吉、劉宗德以自己的兒子、姊夫擔任司機,確實給民進黨抓到小辮子,趁機再度修理NCC。然而,這次我們嗅到的訊息是,民進黨要“徹底消滅NCC”!為什麼?很簡單,新仇加舊恨,這個綠營“內閣”中的“一抹藍”,一直是民進黨眼中釘,不除掉它,民進黨政府對付起媒體硬是礙手礙腳。
社論說有理由懷疑,這回蘇貞昌毫無預警的出手,應該還隱藏一個更大“陰謀”,那就是消滅NCC,讓NCC癱瘓失能,乃至於解散。這對民進黨有什麼好處?好處太多了。NCC一旦癱瘓,所有職能、業務都將停擺嗎?當然不,停擺對民進黨好處不大,那頂多是消極性好處。民進黨摧毀NCC以後,絕對不會停在原點,而必然讓新聞局接手,明顯且立即的要務便是:繼續施壓TVBS,同時貫徹收回中廣兩頻道的原新聞局決策。
此外,更大陰謀很可能是,民進黨政府將“直接插手”台視公股釋股案,讓鄭文燦穿針引線的綠色媒體其背後的財團,可取得台視公股。這懷疑,不是沒依據。實質審查五家競標公司的公權力,理應掌握於NCC手上。NCC一旦停擺,或者,“行政院”開鍘了兩名藍營推薦的委員後,導致NCC陷入“半殘廢狀態”,那無疑可讓民進黨政府予取予求。無論哪一種情況,民進黨都是贏家!
NCC委員不知避嫌,讓親人替委員開車,無論怎麼辯解,都難以服人。這是NCC委員自己造的業,接受批判與懲處,無話可說。但民進黨的“司馬昭之心”亦未免太露骨了,停職處分符不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兩位委員不知避嫌是罪過,那鄭文燦公然邀約特定媒體與台視股東吃飯“喬事情”,卻僅僅換來行政院一紙不痛不養的“不妥報告”,而鄭文燦的去職並非承認犯錯,不是受罰只是為了化解蘇飽受批評的政治壓力。試問:這公平嗎?兩事相比,到底哪個重要啊?
鄭文燦的錯,若繼續追下去,難保不變成日本富士台代表口中的“政治醜聞”!NCC應該承認委員犯錯,但卻該堅持挺下去,不能上了民進黨“消滅NCC”的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