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投訴協調局負責人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們的目的是讓台商在祖國大陸安心、放心、稱心。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工作,為保護台商合法權益、推動兩岸關系朝著和平穩定方向發展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自2005年7月成立以來,投訴協調局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有關保障台商合法權益的大政方針,認真處理重大台胞投訴案件,成功解決了一批重大、復雜、敏感的台商權益糾紛案件,其中包括台胞林錦龍、李京燕、陳彥屏投訴案等典型案例,受到了台商的普遍歡迎。
同時,投訴協調局積極推進國共兩黨有關機構工作平台運作。據介紹,為貫徹落實2005年4月胡錦濤總書記與連戰主席會談以及2006年4月兩岸經貿論壇達成的有關共識,認真兌現大陸對台灣同胞所做的莊嚴承諾,國台辦受權與國民黨大陸台商服務聯系中心建立了國共兩黨有關工作機構保護台商合法權益工作平台,並開展有關工作。截至2006年底,投訴協調局共受理泛藍政黨重要人士及國民黨大陸台商服務聯系中心遞轉案件148件,已辦結94件,取得進展48件,贏得了國民黨有關工作機構的讚許。
據了解,在當前台商投訴案件中,經濟糾紛案件和涉法涉訟案件相對較為集中。如投訴協調局去年直接受理的463件案件中,合同糾紛137件,佔總數的29.59%;侵權糾紛38件,佔總數的8.21%;行政糾紛111件,佔23.97%;投訴司法部門的76件,佔16.41%。這從側面顯示大陸部分地區的投資環境和法治環境尚存一定問題。
這位負責人表示,當前台商直接向國台辦投訴的案件明顯增多,這表明投訴協調局的成立受到了廣大台商的普遍歡迎和高度期待。“今後我們將緊緊圍繞廣大台商關心的權益保護問題,紮實推進台商投訴協調工作,建立高效務實、協調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使這項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力爭把大部分台商投訴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初發狀態。”
這位負責人還提醒廣大台商在進入大陸投資前,應知法、懂法,不要因為對法律的認知不足而觸犯法律。而一旦台商合法正當權益受損,目前至少有三個可尋求解決的途徑:一是向當地台辦、當地台資企業協會或共產黨與國民黨有關工作機構投訴,通過行政協調獲得解決;二是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三是仲裁,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起仲裁,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