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由於“公投討黨產”第二階段連署進度落後,民進黨中央今天向中常會提議,要求決議在六月卅日臨時全代會提案,明訂黨公職人員若未如期達成連署責任額,應停權一年。
聯合報報道,民進黨規畫在七月底完成第二階段“公投討黨產”連署,不過昨天公布的連署排行榜,黨公職人員連署達成率未達百分之廿五,多數中常委、縣市長、“立委”、“立委參選人”都未達到責任額。若真未達責任額即停權一年,將使“立委”失去參選資格,中常委、中執委職位也將遭解除;對黨內形成極大衝擊。
四位“總統”參選人中,“行政院長”蘇貞昌、黨主席游錫堃及謝長廷已達到責任額,呂秀蓮達成率為百分之七十一。
呂秀蓮昨天在台南縣說,她也在進行黨產公投連署,但事實上“國有財產局”都有案可稽,只要備妥文件資料就可向法院申告追討,臺灣司法體制健全,公投討黨產並不重要,這是民進黨主席就可以去做的事。
由於追討黨產公投在黨內極具道德正當性,黨內雖高度不滿,但多數常委不願直接與黨中央對抗。兼任中常委的蘇系“立委”吳秉叡認為有討論空間,前新潮流系段宜康認為,可能是黨中央強迫大家去連署吧!一切尊重黨中央的決定。
民進黨秘書長林佳龍表示,這項提案是代理黨主席蔡同榮提出,停權處分會影響一些“立委參選人”的提名資格,現行提名條例沒有提到這一點,因此必須送請全代會修改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