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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自衛隊“日南”號海洋觀測艦。(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4月26日電/“日本是海洋國家,海洋權益對國益和國民來說都極其重要。所以《海洋基本法》的通過具有深遠意義。”4月20日晚,日本首相安倍這樣評價日本的《海洋基本法》。
《青年參考》報道,在當日參議院全體會議上,《海洋基本法》和《海洋建築物安全水域設定法》以絕對多數獲得通過。按照新的《海洋基本法》,要新增設“海洋大臣”一職。此間媒體指出,由政府最高領導擔任統管海洋政策的組織首腦,這在世界範圍都很罕見。此間媒體報導說,“首相和海洋大臣應發揮強大的領導力,協調各部門的利益,戰略性地應對東海油氣田開發和竹島(韓國稱‘獨島’)問題。”該法案將從7月開始執行。
《海洋基本法》的主要內容包括:推進海洋資源開發和利用;推進開發專屬經濟水域(EEZ),防止外國在EEZ內侵犯主權的行徑;確保海上運輸,確保日本籍船舶的數量及培養日本籍船員等。
《海洋建築物安全水域設定法》授權國土交通大臣,在海洋探測設施等作業場所周圍設置半徑500米的“安全水域”,禁止未經許可的船隻靠近。4月21日的《讀賣新聞》報導還稱:“當日本企業在EEZ內進行採掘試驗並遭到中方妨礙時,海上保安廳可依據此法採取應對措施。”
《讀賣新聞》指出,中國對於日本海洋相關法案表示出了強烈戒心。日前溫家寶總理訪日時發佈的聯合新聞公報,關於東海問題的表述是“作為最終劃界前的臨時性安排,在不損害雙方關於海洋法諸問題立場的前提下,根據互惠原則進行共同開發”。
日外務省官員分析說,“這意味著中國希望雙方均應避免制定可能損害對方權益的國內法。中方相當在意日本的海洋基本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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