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5月9日電/正值中美間“反補貼”風暴愈演愈烈之時,“反傾銷”可能成為中美間貿易爭端的又一個戰場。據新聞晨報報道,美國商務部日前宣佈,準備修改“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反傾銷調查程序,並且收到包括中國商務部在內的11個書面意見。中美兩國圍繞“替代國選擇”和“單獨稅率”兩大焦點問題,進行了針鋒相對的論證。
焦點一:替代國選擇
美國在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開展反傾銷調查時,通常會尋找一個替代國,參照該國相同或可比產品來確定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和傾銷幅度。在對中國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時,美多以印度為替代國。
在此次徵求信中,美商務部希望通過細化替代國選擇過程中涉及的諸多細節,提高比對計算的精確性。美商務部提出的改進意見包括,在確定經濟可比對性時,主要依據人均收入,同時參考生產要素等其他相關數據;擬定一個標準,以確定哪些國家應被列入最初的潛在替代國名單等。
中國商務部在給出改進意見前,首先明確提出,美商務部參照單一替代國數據的做法,根本不足以精確計算應訴國的傾銷幅度,“美商務部不能為了簡化調查步驟,或以程序複雜為由放棄仔細調查”。
焦點二:單獨稅率
根據美國現行的單獨稅率政策,美商務部假定所有的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應訴企業都受政府控制,適用統一的反傾銷稅率。只有當企業能向美商務部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自己在法律和事實上不受政府控制時,方可獲得單獨稅率。
2005年4月,美方以“商務部人員有限,難於應付”為由,針對“單獨裁決”設立了一個申請審批程序,大大增加了應訴國家的反傾銷應訴難度。
此次,美商務部同樣把“減負”作為修改單獨稅率政策的準則。徵求信稱,鑒於一些國家正在開展的經濟改革,單獨裁決已經沒有必要了。
中國商務部則對美方偏重“效率和效力”、不顧“公平和公正”的態度表示遺憾和不滿。商務部指出,美國目前對中國實行的單獨稅率政策有悖於美國法律、美國的國際義務,以及中國的經濟發展現狀。美方應當取消全國統一的反傾銷稅率,對中國所有企業適用單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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