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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慰安婦早前在日本駐韓國大使館前舉行示威活動。 |
中評社香港5月16日電/日本關東學院大學長期研究“慰安婦”問題的教授林博史認定,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侵華日軍在中國桂林強征當地婦女充當“慰安婦”的證據確鑿。
林博史14日在日本城市橫濱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日本政府既然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日軍強征“慰安婦”事實的判決,就應當向中國桂林地區的“慰安婦”謝罪並給予賠償。
日本對判決無異議
日本政府4月20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的一份答辯書中表示,日本政府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二戰期間日軍強征“慰安婦”的判決,對判決沒有異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關於“慰安婦”的判決中包括對日軍在中國桂林強征婦女充當隨軍“慰安婦”的部分。
這份答辯書是對在野的日本社民党眾議員辻元清美就“ 慰安婦”問題向日本政府提出質詢的答復。
辻元在質詢書中引用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速記記錄中關於日軍在中國桂林強征婦女充當“慰安婦”的舉證,質問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是否認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關於“慰安婦”的判決具有正當性。
日本政府的答辯書說,根據與日本國的和平條約(即《三藩市和約》)第十一條,日本政府接受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在國家與國家關係上,不對判決表示異議。包括荷蘭“慰安婦”在內的“慰安婦”問題,日本政府的基本立場正如“河野談話”所闡明的那樣。
辻元在質詢書中提到日軍強征桂林婦女充當“慰安婦”的證據,而日本政府答辯書並非只就桂林“慰安婦”問題作出的答復。
強迫婦女當“慰安婦”
林博史教授說,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中與“慰安婦”部分相關的資料中,與中國“慰安婦”相關的證據只有關於日軍強征中國桂林婦女充當“慰安婦”的材料。
這份題為“桂林市民控訴”的材料由當時中國“國民政府”戰犯犯罪證據調查小組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提供。調查小組在桂林對受害者及桂林市民展開實地調查,寫出了這份材料。
材料說:日軍在佔領桂林期間犯下了強姦和搶掠等種種殘暴罪行。日軍以建工廠為藉口招收女工,把她們帶到麗澤門外,強迫她們做妓女,供禽獸一般的日軍士兵淫樂。
林博史介紹說,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中關於“慰安婦”部分的資料中,除了日軍強征桂林婦女充當“慰安婦”的證據,還有日軍在印尼強征荷蘭婦女充當“慰安婦”等證據。
“同情”不能算是道歉
林博史教授指出,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不久前訪美時就“慰安婦”問題表示道歉,但在談到“慰安婦”問題時沒有日軍這一主語,而且只是對“慰安婦”表示“同情”。這是看似無關的第三者說的話,根本不能算是道歉。
林博史說,安倍一直說在“慰安婦”問題上沒有強制性,不是日軍有組織的強制性行為,這完全是撒謊。安倍嘴上表示繼承“河野談話”,但卻不願承認日軍強征婦女充當“慰安婦”的事實。
此外,林博史認為,安倍表示道歉的對象不應是美國總統布希和美國國會議員,而應當是受害者。作為日本政府的領導人,僅對“慰安婦”表示“同情”還不夠。日本政府應當承認日軍強征“慰安婦”的犯罪行為,直接向受害者道歉並向受害者個人提供賠償。
日本最高法院上月就一起中國“慰安婦”訴訟案作出終審判決,今後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慰安婦”問題的可能性已不存在。
林博史指出,既然日本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認定了“慰安婦”遭侵華日軍綁架和強暴的事實,那麼,日本政府就理應尊重法院判決,主動制定相關法律,向“慰安婦”提供應有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