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1日電/據中國國家審計署消息,為進一步強化對社會保險基金的審計監督,規範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審計署日前下發了《關於加強地方審計機關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監督工作的意見》。
《意見》明確了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的總體目標和主要範圍。審計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審計全面掌握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規模、基金結餘分佈及基金管理運行情況,揭露資金籌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加強基金管理和落實各項社保政策,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力爭經過連續幾年的審計,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徵繳面進一步擴大,基金安全性方面不出現大的問題。
審計的範圍主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項基金。
對住房公積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及地方建立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小城鎮社會保險等其他社保基金的審計,各級審計機關也應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安排。審計面應覆蓋到省、地、縣三級,因特殊情況不能安排審計的,應當向上級審計機關說明原因。
《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把社會保險基金審計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審計工作的重點,近三年內,每年都要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項基金實施審計。《意見》同時強調要堅持社會保險基金審計逐級負責和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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