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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熱背後 暗藏哪些法律風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21 10:26:46  



  高利貸炒股

  在法律邊緣“跳舞”

  通過朋友介紹,記者見到了老股民小風。

  小風告訴記者,他的工作就是投資顧問。為了炒股,他通過一家融資機構運作,貸款500萬元,年利率為25%。

  據了解,貸款機構監控股票賬戶,如果虧損掉本金20%,即100萬元,就會被金融機構平倉處理。“為什麼敢冒這麼大的風險?”記者問道。小風沒有正面回答,只說,“如果投資一隻股票,不長的時間會有3倍、甚至是4倍的增長空間,那為什麼不能賭一下呢?”

  據報道,受股市賺錢效應的吸引,不少人不惜借高利貸炒股,這些貸款利息往往高得離譜,有的年利率甚至超過了40%。

  “這種借貸行為有可能突破法律的界限,不受法律保護。”律師楊軍告訴記者。

  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區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度的,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典當炒股

  相關法律尚不完善

  在股指屢創新高的誘惑下,人們的投資慾望被急速調動起來。因此,典當私家車、住房進行炒股的方式,也在各地悄然興起。

  曾先生是一位地產經紀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平時就喜歡投資理財產品,去年下半年股市開始大漲,特別是地產股和金融股。經過幾次嘗試後,曾先生想大舉投資地產股,但是苦於資金不足,本想和周圍的朋友、同事們借點錢,可是身邊的人大部分都在炒股,手裏沒有資金,最後不得已把自己一套房子抵押給了典當行。

  由於在地產圈摸爬滾打了多年,認識一些消息靈通人士,所以曾先生把抵押房子的80萬元全押在了地產股上。在短短的半個月裏就賺了二十多萬,與此同時,曾先生也陷入了惶惶不安中,生怕有一天股票會大跌,後來簡直就睡不好覺。最後,曾先生拋掉了手裏的大部分股票,把自己抵押給典當行的房子贖了回來。他感嘆說,“把家當全押在股市,這種壓力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最近兩個月,差不多每天都有人來典當房子,房產典當量比半年前增長了七成。”某典當行負責人劉先生也感受到了“股瘋”熱潮,他告訴記者,約有三成以上的房產典當客戶是用換到的資金去炒股。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典當融資的期限為1至3個月,每月交納綜合手續費3%,但若準備長期融資,每年費用將累計超過30%,也就是說,通過典當融資投資于股市的成本很高。

  律師徐駿告訴記者,市民將房產等典當進行炒股,一旦賠錢將陷入困境。目前,我國保護當戶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一旦典當公司和客戶發生糾紛,當戶的利益很難得到保護。

  房產抵押炒股

  雖不允許但監控困難

  幾經週折,記者聯繫上一位以住房抵押貸款炒股的股民。這位名叫小彥的股民是一家公司的業務經理。

  “我進股市算晚的,今年春節前才進去。起先,我周圍的人都在炒股,很多人都賺錢了,我也挺眼紅的,因為本金少就一直沒做。後來看到周圍很多人都用抵押住房貸款來炒股,所以我也想抵上房子搏一下。”小彥說。

  據小彥透露,其實銀行住房抵押貸款查得不嚴,“只要書面上手續辦得齊,在申請書的貸款用途一欄裏不要填炒股,隨便編個理由就可以了,銀行不會對這樣的貸款跟蹤的。”

  律師郝黨權認為,這種抵押房產炒股的風險很大。他說,“這種做法為政策所不允許,由於這類投資者往往帶著賭博的心態入市,抗風險能力弱,一旦遇到行情調整,哪怕短暫的調整都可能給其帶來虧損。”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設定抵押房屋的規定》第一條就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這就意味著,如果股市下跌的話,那些抵押者很可能因失去房產使生活受到影響。

  據業內人士透露,中國銀監會在去年底就印發通知,強調要禁止信貸資金炒股。但在金融機構從業的人士普遍反應是:“查處難度大,特別是對個人貸款炒股無法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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