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李登輝明天將訪問日本。據報道,他將在日本進行演講等活動。日方解釋說他訪日不算是政治活動,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方已就此向日方提出了嚴正交涉。我們強烈要求日方高度重視中方的嚴重關切,恪守《中日聯合聲明》等三個政治文件的原則,以實際行動體現迄今在台灣問題上所作的承諾,不要為臺“台獨”勢力提供政治舞臺。
問:據報道,因中國駐印使館未給印度代表團中一個來自“阿魯納恰爾邦”的官員發放簽證,印度取消了整個代表團訪華行程。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我們主張通過友好協商,早日公平合理地解決中印邊界問題。在解決之前,不應把邊界爭議帶入到兩國有友好交往中。中方對兩國友好交流持積極態度,我們歡迎印方人員來華訪問和培訓。
問:在德國舉行的亞歐外長會議期間,歐盟官員呼籲中國政府採取有力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為什麼中方拒絕在《京都議定書》框架外設置新的減排目標?
答:氣候變化問題是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國際社會應共同努力應對這一挑戰。中方認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是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基礎,其締約方會議是氣候變化國際談判與合作的主渠道。
中國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大大低於發達國家,還不到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但是,中國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也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們大力推進技術革新,提高能源效率;發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結構;注重開展植樹造林,加強生態建設和保護。中國把節能減排作為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重點,努力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節能減排目標。
當前處理氣候變化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切實落實公約和議定書的有關規定,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基礎上,啟動關於發達國家第二承諾期減排義務的國際談判,爭取談判在2009年前取得實質性進展。我們認為,發達國家有責任也有能力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更大貢獻,應繼續率先承諾減排義務,並積極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培訓等援助,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深受氣候變化的影響,但有關發展中國家為應對氣候變化採取了有力措施,其努力的效果遠遠超過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所承諾的減排總量。中國願意與國際社會一道,積極尋求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途徑。我們將根據中國國情,繼續不懈努力,為全球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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