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31日電/據新華網報道:河南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5月31日經審議決定,許可公安機關對河南省十屆人大代表、河南華林集團原董事長孫樹華實施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孫樹華是周口市淮陽縣人,高中文化,河南華林塑料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安彩華林化學建材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河南省十屆人大代表、淮陽縣政協副主席。2004年10月,孫樹華以1.17億美元的個人資產,躋身《福布斯》2004年中國富豪榜第138位。
據有關部門初步調查,2000年至2005年,孫樹華利用其控制的公司,通過提供虛假財務報表、土地証明等資料,從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浦發銀行鄭州分行、中信銀行鄭州分行等金融機構取得貸款13.6億元,其行為已涉嫌經濟犯罪。2007年5月24日,周口市公安局對孫樹華立案偵查。
5月25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河南省公安廳向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請求省人大常委會許可對孫樹華實施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