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案傳3證人 馬英九:希望證人說明清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05 10:54:46  


馬英九希望證人把特別費性質及他過去支用的方法與過程,向庭上說清楚。
  中評社香港6月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天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合議庭上午傳喚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員彭淑芳、前“行政院”副主計長張哲琛與前市府參事康炳政作證。馬英九庭訊前指出,希望自己所傳的證人把特別費性質及他過去支用的方法與過程,向庭上說清楚。

  馬英九特別費案,檢方二月間認定馬英九貪污新台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二十七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他起訴,市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遭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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