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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龍說,對於香港法律方面的發展,非常有信心。 |
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記者 陳慶祥)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今天與台灣媒體負責人採訪團見面時指出,香港回歸十年,國際上很多人都認為,史無前例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實踐是非常成功的,香港的法律體系在過去十年也越來越完備,因此,他對於香港法律充滿信心。不過,他強調,律政司還有很多工作還需要繼續努力。
由中國評論通訊社邀請的台灣媒體負責人採訪團今天上午到訪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親自向採訪團介紹香港回歸後《基本法》實施的情況以及香港法律方面的現況。
黃仁龍說,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實踐了史無前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回歸前,香港是個使用普通法的地區,回歸後,《基本法》保障了原來的法令、法制的延續。而《基本法》也保障了普通法的發展,目前,香港的法院可以引用其他普通法國家的判例。
他指出,很重要的是,《基本法》第85條保障香港的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回歸後,香港擁有最高的終審法院,取代了港英時期的英國“樞密院”;而中文和英文都享有同等的法定語言。
此外,黃仁龍特別提到,《基本法》對香港人基本權利自由的保障,包括言論、新聞和集會自由等,《基本法》都予以保障。而香港的檢察制度,《基本法》第13條訂明,香港檢察工作是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
談到香港法律專業發展,黃仁龍介紹說,香港目前有事務律師五千多名,大律師約有一千名,還有接近一千名的海外律師,在香港提供很廣泛的法律專業服務。如此龐大的律師隊伍,對香港法律專業發展起著重要作用。
黃仁龍認為,香港回歸後,《基本法》給了香港法律體系一副骨骼,香港法律界透過很多實際的經驗,其中包括法院的一些判例,組成了香港法律體系的肌肉、經脈,讓香港法律體系的發展更加完備。
不過,他強調,一個史無前例的、新的法律,不可能不出現問題,也不可能不遇到挑戰。回頭看過去十年,國際上對“一國兩制”的實踐,都認為非常成功的。
他說,“對於香港法律方面的發展,我們都是非常有信心的。不過,我們還有很多工作還需要繼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