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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在被偵訊後,自曝自己有11案在身,以後“大家會常常見面”。 |
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涉入高捷弊案,今日上午9時50分被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傳訊。謝長廷說他不擔心以更嚴格的標準對待,但如果每一筆經費都要查,檢察官的工作將會“不得了”。
謝長廷在偵訊後,自曝自己有11案在身,以後“大家會常常見面”。
針對高捷弊案,高雄高分檢檢察官羅建勳曾兩度傳喚謝長廷,謝長廷都請假為由未到庭。今年3月底羅建勳發函台灣“調查局”,要求移送相關卷證,在公文中指謝長廷“犯行明確”。
當時正值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期間,公文外洩引發爭議,導致蘇謝陣營互嗆。
今天上午11時許結束偵訊後,謝長廷除再次宣稱未將競選經費納入私人口袋之外,強調外界似乎認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因特別費案被起訴,基於“平衡”關係,他也該有案子被起訴、必須多受“折磨”,但他不覺得委屈,畢竟是選“總統”,不在乎用更嚴格的標準檢驗。
東森新聞報道,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日傳喚謝長廷,調查他在高雄市長任內涉嫌收受高捷廠商獻金賄賂疑案。經過1個多小時約談後,謝長廷出面對媒體說明。他表示,有關競選經費,完全依據政治獻金法,甚至採更嚴格的標準進行申報,來源不明的一律不接受,沒有所謂的“對價關係”,也沒有落入私人口袋。
謝長廷指出,政治人物的一言一行,必須有助於對司法的信賴、對法制的建立,因此有關偵查過程,他不能透露;但他希望藍營提告者要有證據再查,雖然他不擔心以更嚴格的標準對待,但如果每一筆經費都要查,檢察官的工作將會“不得了”。
至於特別費問題,謝長廷說,馬英九的問題在於假發票、特別費移作私用,大家不要將焦點轉移;他也批評特定媒體以社論報導,形成社會觀感,這是不對的。
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4月成立後,著手接辦謝長廷案,完成分案後,檢察官決定傳喚謝長廷到案說明。檢方釐清的重點包括,謝參選高雄市長期間成立後援會,收受高捷廠商的獻金和這些廠商承包高捷工程有無對價關係、當初是誰決定成立後援會、以及誰決定收受高捷廠商的捐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