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2日電/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有關集體自衛權問題的有識之士會議“重新構築安保法律基礎懇談會”(主席:前駐美大使柳井俊二)第二次會議11日傍晚在首相官邸舉行,討論了自衛隊艦船在公海上能否對美軍艦船實施保護的問題。大多數意見認為,政府應該將這一行為定性為目前憲法解釋所禁止的“行使集體自衛權”,並在此基礎上允許實施。
根據這一結果,懇談會將在今年秋天總結的報告中提出要求,希望政府至少就保護美軍艦船的問題爭取對憲法解釋做出變更或修改,以達到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目的。
會議就公海上的自衛艦在並未受到直接攻擊、而附近活動的美軍艦船受到攻擊的情況下能否發動反擊的問題進行了討論。此前日本政府根據憲法解釋中允許的“行使個別自衛權”等條款認為可以反擊,但不少與會者表示,“對個別自衛權進行擴大解釋在國際上不會被接受。如果不是集體自衛權就無法解釋,政府的見解已達極限”。
另外還有意見認為,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對象除美國之外還應該包括澳大利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