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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市長位置,陳菊已別無選擇,只有上訴到底。(中評社圖片) |
中評社香港6月15日電(記者 沙庠)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高雄市長陳菊“當選無效”,陳菊晚間親上火線,不但強調要上訴到底,還批法官“蹧蹋她”,法官用自己的“顏色”、立場決定這場選舉官司。陳菊之所以鐵了心要上訴到底,是因為根據台灣的選舉法,陳菊已無資格參加市長的補選,除了上訴,她已別無選擇。
根據台灣“選罷法”條款,當選人因暴力、賄選等情事,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也就是說,陳菊就算現在辭職,讓高雄市長舉行補選,她已沒有資格申請登記。陳菊的唯一有可能翻盤機會,只有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