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條約:“廢”憲法、盟旗、盟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4 08:57:48  


在歐盟的新條約中,將不會規定歐盟盟旗、盟歌和銘言等內容。
  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歐盟國家領導人6月23日在歐盟峰會上就歐盟新條約達成妥協,從而推動了歐洲一體化進程繼續向前發展,長達2年的歐盟制憲危機結束。 

  中新網援引英國廣播公司報道,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總理默克爾讚揚了波蘭在投票權改革方面作出的讓步。波蘭的舉動被認為是歐盟國家最終能達成協定的關鍵。法國總統薩爾科齊說,歐洲現在“又啟動了”。他指出,條約對歐洲的未來“至關重要”。英國首相布萊爾認為,歐盟現在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人們真正關心的問題上了。他還說,談判過程艱難更加證明歐盟需要新的條約、需要精簡機制。波蘭總統卡欽斯基表示,現在,波蘭可以與其他夥伴更好地展開闔作。 

  歐盟憲法新條約草案將在今年年底被確認,預計到2009年中期生效執行。條約仍然需要得到各成員國的批准。

  主導這次峰會的默克爾表示,她對各國能夠達成共識感到“非常、非常滿意”。但她也承認,談判過程十分艱難,波蘭、英國和荷蘭都竭盡全力地維護自己的利益。其中,波蘭對有關投票權條款的反對幾乎導致峰會徹底出軌。 

  專家指出,新條約雖然名稱改變了,但其實與兩年前被一些歐盟國家(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投否決的《歐盟憲法條約》沒有多少出入。 

  根據各方最終達成的一致意見,《歐盟憲法條約》的名稱不再沿用,新條約內容裏也不會出現“憲法”字樣。取而代之的是一部通常意義上的修正條約,以使擴大後的歐盟能夠有效決策。 

  據悉,由於遭到英國和荷蘭的反對,新條約將不會規定歐盟盟旗、盟歌和銘言等可能使歐盟成為“超國家機構”的內容。在組織結構改革方面,新條約將把歐盟最高權力機構歐洲理事會由目前的成員國首腦會議機制轉變為固定機構,並設立常任主席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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