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范堆相則對勞動合同法的執行提出了他的擔心。他認為,將來這部法律通過後,執行起來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草案中對農民工的問題沒有規定。
他介紹,目前山西一共排查小磚窯、小採礦、小冶煉八千七百六十戶,排查磚窯三千三百四十七戶,涉及到農民工將近十萬人。現在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這些不法窯主以高薪誘騙農民工,拐騙智障兒到磚窯當工人,限制自由,強迫勞動。二是少數非法使用童工。三是大量無照磚窯廠。
“如實地講,我們國家出台勞動合同法,執行的主體是國營企業和民營企業不一樣,東部地區和西部地區不一樣,城市和農村不一樣。人大不光要立法,還要考慮將來法律的執行。”
但他同時表示,這部法律的出台肯定對規范國家的用工秩序,特別是在保護農民工權益上起到很大作用。
“山西‘黑磚窯’事件與政府職能的缺位關系很大。”李連寧委員說。他建議,對勞動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縱容、放任,甚至勾結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對主管部門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