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日電/6月30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紀委對河曲縣政協購買中華煙事件做出處理決定:(1)對河曲縣原政協主席王滿倉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河曲縣委、政府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並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財經紀律,制止奢侈浪費,建設節約型社會;(3)將此案在全市通報,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厲行節約制止奢侈的警示教育;(4)公開曝光,將處理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發佈。
中新網報道,5月25日至28日,河曲縣政協召開七屆一次會議。會前,原政協主席王滿倉和會議秘書處的同志商定,給參會人員每人每天發一包中華牌香煙,會期四天,參會人員381人。隨後,由王滿倉負責以每條450元的價格購買硬中華煙150條。5月23日,經王滿倉批准,從縣政府預撥的會議費中,付煙款67500元。
6月24日,《法制日報》對此事進行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映。事件發生後,忻州市委、市政府、市紀委高度重視。市委、市政府領導就此問題專門安排提出要求;市紀委主要領導在6月29日連夜碰頭,並於第二天上午召開常委會議,根據調查情況及省紀委處理意見,對王滿倉違紀案件進行了嚴肅處理。
6月27日,河曲縣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對縣政協購買中華煙的事件進行了通報,並對工作中存在的監督不力、約束不嚴及作風上的存在的奢侈浪費問題進行了深刻反思剖析。6月28日縣委、縣政府又召開全縣中層以上幹部大會,對買煙事件進行通報,對全縣作風整改進行了再部署。
6月28日,王滿倉就此事主動向河曲縣委說明瞭情況:本人會後就要離任退休,給代表買煙只為開好會議,並無其他想法。同日,他寫出了深刻的書面檢查,主動承認錯誤,承擔責任,誠懇接受組織上的處理;29日王滿倉個人自願籌資6.75萬元購煙款退交了河曲縣紀委,主動糾正,以其挽回影響和損失。縣紀委將此款當日上交了縣財政;同時,本人將自己的違紀問題向忻州市落實《規定》領導組辦公室進行了申報。
王滿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模範遵守黨的紀律,但其在公務活動中違反財經紀律,用公款6.75萬元購買中華香煙,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構成揮霍浪費錯誤。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理》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忻州市紀委決定對王滿倉給予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