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要解決環境問題,還需在哪些方面下狠招?
潘:第一是建立環境問責制度。國家要明確政策授權,監察部門要繼續加大加重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同時實行環境責任跟蹤制度,官員在當任時所造成的環境責任仍應受到跟蹤追究。另外,對企業實施停產整頓後,要建立上級環保部門對下級政府督察督辦的制度。第二是建立高級別的跨區域、跨部門的環境協調機構。第三是要做區域、流域的規劃環評。
打破行政區劃,對大區域和流域的發展規劃進行產業佈局、規模、結構的調控,使區域和流域的產業結構服從當地的環境功能,經濟增長服從當地環境容量。
成渝新經濟區不能重走老路
記者:規劃環評究竟何時才能正式出臺法規?
潘:這我比你更著急。環保總局起草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送審稿)》,並於去年12月報送了國務院。但這項立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沒有取得共識,存在很多不同意見。主要因為立法對某些慣性規劃思維形成了一定衝擊。例如規劃環評要求推行全過程的公眾參與,要求對規劃開展跟蹤評價等;這對“宣言式”的大手筆、大盤子,暗箱操作,規劃“朝令夕改”的習慣在理念上形成了很大衝突。我們將積極做好溝通,爭取早日出臺。
記者:你近期曾表示,要對成渝經濟區、天津濱海新區等當今最熱門的經濟區進行規劃環評的研究,是不是以後國家的重要經濟區,都將事先進行規劃環評?
潘:現在成渝經濟區、天津濱海新區、廣西北部灣地區、福建海峽西岸經濟區等,是當今國家新一輪經濟發展的核心區,它們決不應是過去幾十年傳統工業化的翻版,而應是科學發展觀的示範。我們一直主動要求到新開發區做規劃環評,但由於法律法規的不到位,不能強制。我只能說,如果這些經濟區的負責人有此願望,環保局將全力配合。
建流域管理機制環保不爭權
記者:10多年來,中國一直在致力於治理江河湖泊的水環境問題,但卻一直收效不明顯。為什麼?
潘:一個根本原因就是目前“垂直分級負責,橫向多頭管理”的流域水環境保護體制上存在重大缺陷。這樣一種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導致“責權利”的不統一,爭權不斷,推責有餘。不建立一個跨地區、跨部門的流域管理機制,就不可能執行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溫家寶總理在三湖工作會議上提出“太湖流域治理要建立高層次的組織協調機制”,這是解決當前水污染危機的迫在眉睫之事。
記者:是需要成立一個統一協調的部門,還是將各部門管理的職能進行整合?
潘:採取什麼樣的形式不重要,關鍵要有這個功能。不管什麼形式,環保總局都將全身心、無條件加入,不爭權,只做事。
記者:但要解決這個問題,必定會觸及到各部門、各地區的利益,如果遇到一些阻力,怎麼解決?
潘:這是必然的,以前的類似做法就證明了這一點。但我們不能不開始,因為環境現狀不能等,中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國情不能等,老百姓也不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