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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確鑿,台“新聞局”圖利綠營三立電視台。 |
中評社香港7月4日電/台灣的“行政院”指控台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在中廣案上圖利他人,NCC今天下午作出大反擊,拿出“新聞局”委託綠營三立電視台製作的“228六十周年”專輯的簽約資料,指控“新聞局”公然向特定媒體購買新聞,才是明顯圖利他人,而且還是天大的醜聞。
台“行政院”撤銷了中廣的股權轉讓許可,還說NCC委員是圖利他人。NCC委員也不甘示弱,拿出了資料反擊。資料顯示,“新聞局”以96萬元新台幣的價格,委託三立電視台製作“228六十周年紀念電視節目專輯”,外界都誤認為96萬是節目製作及壓制光碟的費用,但事實上,根據“新聞局”與三立在決標後所正式簽的約,“新聞局”當初要付給三立的96萬元,明明白白的是要製作“228事件六十周年紀念”電視專輯系列新聞報導“5則”,每則要於三立新聞台首播1次,並於首播次日重播2次。
NCC認為購買新聞報導已經夠駭人聽聞,而且“新聞局”還只跟三立購買,為什麼不跟其它的媒體購買?這才是圖利他人!NCC主委蘇永欽就形容,看到“新聞局”向三立買新聞的資料時,簡直眼睛都要掉出來。
蘇永欽說:“我只能形容,我們委員看到這樣一個資料,眼睛都跳出眼眶,他們是用96萬,買五則新聞。”他指出,政府單位公然花錢買新聞這樣的情況,在任何外國,都是天大的醜聞。NCC質疑“行政院”指控NCC委員圖利,圖的是什麼利?“新聞局”買新聞,才是罪證確鑿的圖利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