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溫哥華7月18日電/ 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最近舉行了一場頗為特別的聽證會,討論兩名聯邦邊境特工開槍打傷一名販毒嫌疑人後被判刑是否具有法律依據,這名嫌疑人被執法當局給予免罪的特別待遇是否具有法律依據。
*兩邊境特工被控槍擊嫌疑人而判刑*
據VOA News報道,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去年美國聯邦邊境特工孔佩安和拉莫斯在追捕販毒嫌疑人達維拉的時候從達維拉身後向試圖逃走的達維拉開槍,擊中了達維拉的臀部。後來,這兩名特工受到聯邦公訴人的起訴,經過法庭審判,公訴人說服陪審團,給兩名特工定了罪。罪名有三項,第一:導致受害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第二:用致命武器攻擊受害人;第三:違反公民權利,並且在涉案武器上作手腳。
公訴人在法庭上指責被告故意開槍從嫌疑人身後射擊手無寸鐵的嫌疑人、事後銷毀證據掩蓋事實、並且向調查人員撒謊。陪審團裁定被告有罪。法庭分別判處兩名特工11年和12年的長期監禁。事情過去一段時間以後,有關嫌疑人達維拉的情況逐漸曝光。達維拉是來自墨西哥的一名毒品販子。為了徹底摧毀達維拉所屬的販毒集團,聯邦執法當局允許達維拉不受限制多次進入美國,然後通過達維拉提供的情報從墨西哥找到販毒集團中願意在法庭上作證的證人,然後把這些證人帶到美國,給其他嫌疑人定罪。作為交換,為美國緝毒機構服務的達維拉獲得免於刑事起訴的待遇。
*一些美國議員為特工被定罪鳴冤*
本星期,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專門為兩名聯邦特工被定罪的案件舉行了聽證會。在會上,重量級參議員法因施坦因和科尼恩提出,給這兩名特工定罪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因為他們開槍打傷的嫌疑人達維拉在逃離住所的時候留下了743磅海洛因。達維拉並不是完全沒有犯罪嫌疑的過路人。
法因施坦因參議員是這次聽證會的主持人。她問道,達維拉當時持有的毒品價值高達一百萬美元,很難相信他只不過是一個販毒集團的小嘍羅。兩位參議員都懷疑執法當局允許達維拉多次自由進出美國的安排是否有法律依據,因為他們懷疑達維拉在進入美國的時候隨時可以帶來更多的毒品。給兩名特工定罪的公訴人薩頓在聽證會上說,也許發給達維拉這種特別的“人道簽證”的決定是錯誤的,但是他強調,這種安排使執法當局能夠從墨西哥把證人送到美國,出庭給毒梟們定罪。
其他國會議員也在為兩名正在服刑的特工鳴冤。2008年美國總統候選人競爭者、共和黨的亨特眾議員提出了一項法案,要求國會出面赦免兩名特工。亨特表示,這個案子是對聯邦工作人員最嚴重的不公平待遇。但是,也有人為兩名特工受到的待遇辯護。比如,美國邊境巡邏總隊的長官阿古依拉就表示,無論如何,兩名特工違反了邊境巡邏隊的規章,而且他們事後還試圖掩蓋真相,這都是不能允許的。
*專家稱特工確實違反聯邦法規*
為了進一步分析這一案件,美國之音記者採訪了美國密蘇里州哥倫比亞學院的犯罪司法學教授邁克爾賴曼。賴曼教授對這一案件很熟悉。他對美國之音說,從嚴格的執法規定來講,執法人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對嫌疑人開槍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執法人員只有在人的生命受到嫌疑人威脅的情況下才可以開槍,不管嫌疑人是已經確認的毒梟還是其他什麼人都沒有關係。他說,從這一點看,兩位聯邦特工的確是嚴重違反了聯邦的規定。他說,如果他們的確在事後還破壞證據,不對調查人員講真話,那的確是有罪的。
賴曼教授說,至於執法當局是否應該允許販毒嫌疑人多次進出美國,是否應該給嫌疑人免罪,那倒是見仁見智。犯罪司法學教授賴曼接著談到國會議員們的態度。賴曼教授說:“我不知道這些憤怒的議員是否過分感情用事,他們是否有政治動機。就我個人來看,我認為,要加強打擊毒品犯罪是應該的。我們應該把更多的人力、財力用在打擊毒品走私方面。但是,如果我們允許國會議員找理由為違反聯邦憲法明確規定的執法人員做特赦,我很擔心,這是否會打開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的大門。如果真的赦免這兩個特工,是否會打開一個不好的先例,導致更多的執法人員濫用武力。到頭來,受害的還是我們普通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