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6日電/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台“中選會”公告第十一任“總統”當選人名單,引起泛藍民眾滋擾,遭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借提在押國民黨“立委”邱毅。由於檢方提出證據能力部分,包括多家有線電視當天錄影帶,當庭逐一勘驗相當費時,邱毅認為應以當天警方蒐證帶為主。
“326”中選會滋擾案發生後,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將當時的親民黨“立委”邱毅、馮定國、林惠官、李慶華四人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罪嫌提起公訴。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迄今,全案仍在準備程序階段,主要是檢方提出證據能力部分,包括TVBS、民視、華視、中天、三立等多家有線電視台當天新聞畫面影帶,總計有十片光碟,但開庭多次目前僅勘驗了四張光碟。
由於檢方今天有意追加勘驗當天“八大”新聞台的蒐證影帶,引起辯護律師不滿,認為違背先前審理程序;另外對於檢方為節省勘驗時間,將勘驗光碟的時間點明確標出,律師也認為這部分有“斷章取義”之嫌。
對此邱毅以高雄地院滋擾案審理為例,認為法院審理應以當天警方蒐證帶為主,並做為檢辯法庭上爭點。他表示,新聞媒體畫面常有被操控之嫌,包括以畫面剪接“移花接木”、時間上順序倒置,應不具證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