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而不決的法案
由於執政黨在眾院佔據多數議席,參院雖然可以否決眾院通過的法案,但執政黨仍可在眾院再次實施表決,憑三分之二的多數使法案獲得成立。而實際上執政黨很難連續在眾院再次表決被否決的法案。
選舉慘敗後,安倍晉三首相和執政黨的幹部29日透露了今後將與民主黨等在野黨就國會運營加強對話的意向。
民主黨今後將在參院採取對抗戰術,或要求修改執政黨提出的法案、或針鋒相對地優先表決反映在野黨意向的法案。對政府和執政黨而言,能否在秋季的臨時國會上延長將於11月到期的《反恐特別措施法》將是第一個考驗。
制約政府的武器
更讓政府和執政黨頭疼的是,參院可提出針對首相的問責決議。
眾院提出內閣不信任決議的結果是或被解散、或迫使內閣總辭職。參院的首相問責決議則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1998年參院通過了針對當時的防衛廳長官額賀福志郎的問責決議,結果迫使其辭職。
如果以在野黨的多數贊成通過了首相問責決議,對政權的打擊將不可估量。在野黨甚至還可以拒絕首相出席國會,使眾參兩院的工作陷入停頓。
在野黨在參院佔據多數後可更容易地行使“國政調查權”,傳喚證人並要求政府提交資料。今後在野黨可能進一步追究“政治與金錢”問題及養老金記錄不全問題,使政府和執政黨疲於應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