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一九九二年定居臺灣、曾為台灣奪得奧運女子乒乓球單打銀牌和銅牌的陳靜,日前向台“教育部”申請赴大陸的華南師範大學任教。陸委會昨日表示,陳靜任教的公立學校屬大陸政府管轄範圍,依法不准在該學校任教。
中國時報報道,官員稱,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卅三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性質機關團體職務,應經許可。“教育部”接到陳靜的申請後,函請“行政院陸委會”解釋可否放行。
陳靜一九六八年出生在大陸湖北省武漢,一九八八年獲得漢城奧運女子乒乓球單打冠軍、雙打亞軍,一九九二年定居台灣,一九九六年亞特蘭大奧運為台灣奪得女子乒乓球球單打銀牌,二千年雪梨奧運再為台灣拿下女子乒乓球單打銅牌。陳靜打完一九九六年奧運後,在台北體育學院修讀碩士學位,二○○三年返回大陸,在廣州華南師範大學攻讀運動心理學博士,現為大陸桌球國家隊心理科研小組負責人。
一周多前,台“教育部”接獲陳靜要赴華南師範大學任教的申請函,轉陸委會詢問意見。陸委會官員表示,陳靜在大陸某公立學校任教,公立學校屬於大陸政府管轄範圍,明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台灣人民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政、軍相關單位的職務。 陳靜的任教行為是否已觸法,官員表示,“嚴格來說,應該是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