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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惡法亦法?請謝長廷遵守“惡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08 09:56:39  


  中評社香港8月8日電/紅衫軍活動結束近一年後,有“為首者十六人”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被起訴,民進黨一向認為集會遊行法是“惡法”,但謝長廷竟說:“惡法亦法”,意即那十六人雖觸犯了“惡法”,亦應該接受法律制裁。 

  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的透視集欄目今日發表文章質疑,如果謝長廷的“惡法亦法”是他對法律的基本態度,那麼,他要如何面對民進黨的歷史?如被民進黨認為是黨史中“燦爛一頁”的美麗島事件,參與者毫無疑問觸犯了當時法律; 再如他們在組黨前後無數次大小街頭運動,是被法律所允許的嗎?

  謝長廷的說法,顯現出他把法律視為政治工具,凡符合自己利益的,違法是“打倒惡法”; 當對自己不利時,便認為“惡法亦法”,一定要遵守。 

  文章指出,謝長廷的言論,不免使人懷疑,倘若他所涉及的十一個司法案件,有某些被起訴甚至判定有罪時,他也會說“惡法亦法”而接受制裁嗎?此外,還有他的子弟兵和綠營支持者,會在“惡法亦法”的自我約制下,不對司法採反撲動作嗎?

  蘇貞昌曾公開說謝長廷“奸巧”,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說他是“臺灣政治人物中最會打太極拳的”,而政壇對謝長廷普遍的感覺是,只需跟他面對面說五分鐘話,就能感覺他在說謊。他的“道理“恰如游錫堃所謂“變動的價值觀,不是價值,而是工具。” 

  “惡法亦法”、“惡法非法”,是法律上的兩種見解,至今無定論。我們尊重表述自由,但是,必須一以貫之,不能辦對手時便說“惡法亦法”,辦到自己時就說“惡法非法”,要競逐台灣領導人權位人,這麼“奸巧”,值得人民擁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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