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台灣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有關“司法院長”翁岳生部分卷證已整理、清查完畢,不排除近期內傳喚翁岳生到案說明。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但基於偵查不公開,不對個案提出說明。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在今年2月13日偵結,特偵組在4月2日成立後,12日接獲由“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所移交的案卷、報告,14日正式分案偵辦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的特別費案。
其中,蘇貞昌、呂秀蓮、謝長廷與游錫堃、“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部分,列為“查字第十號”,由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三位檢察官偵辦;翁岳生部分則由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三位檢察官偵辦。
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四個多月以來,已向審計部等政府機關函閱原始憑證等,清查比對研析相關憑證資料文件七千餘份,又函金融機構調閱往來明細、消費明細等資料四百多函次。其中,陳唐山部分已清查完畢,特偵組已在6月8日已將他傳喚到案說明。
翁岳生特別費案部分,特偵組清查他的相關資金往來及流向,並函相關公司行號查證發票消費等資料,檢察官也已傳喚司法院相關承辦人員到案,說明翁岳生特別費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