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2004年至2006年,本市共審計查出涉及領導幹部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6.2億元,發現領導幹部個人經濟問題金額395萬元。在9日召開的上海市區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沈紅光表示,要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據新華網報道,從會議上了解到,2004年至2006年,本市19個區縣審計局共審計黨政領導幹部785人,區縣管企業領導人員113人。審計查出違規金額13.85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71.4億元,其中涉及領導幹部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6.2億元。審計還發現領導幹部個人經濟問題金額395萬元。通過審計,有關部門參考審計結果,給予領導幹部免職、降職、撤職22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處理4人。
沈紅光要求,各區縣要進一步完善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深入地開展經濟責任審
計。在擴大審計覆蓋面的同時,還要突出審計重點,即政府採購、行政執法、司法等重要領域,權力大、資金多、特別是制約機制相對薄弱的重要部門,以及群眾反映問題比較多的單位。
同時,上海市還將進一步加強審計結果運用,確保審計工作取得實效。記者獲悉,去年下半年以來,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委、市審計局、市國資委黨委已聯合制訂《上海市市管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近期將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施行。該辦法將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完善權力制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