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組織成員國一貫主張加強戰略穩定,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認為制定關於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和對外空物體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的國際法律文件是重要和迫切的步驟。
元首們指出,2006年9月8日在塞米巴拉金斯克締結的《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具有重要意義,歡迎第61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相關決議。該決議高度評價中亞國家為維護核不擴散機制、促進和平利用核能合作、鞏固地區和世界和平與安全所作的貢獻。
元首們支持《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參加國為爭取同核武器國家簽署安全保証議定書所作的努力,以確保中亞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無核武器區。
元首們認識到信息通信技術的迅猛發展與廣泛應用對人類社會進步的巨大推動作用,同時對信息通信技術有可能被用於違背保障國際安全與穩定目的的危險性表示擔憂。
本組織成員國願就加強國際信息安全開展合作,並為此共同作出積極努力。
元首們認為,中亞的安全與穩定應首先依靠本地區各國的力量,在已有的地區國際組織的基礎上予以保障。
本組織成員國認為,需要集體努力來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元首們高度評價本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工作,認為該機構擁有進一步完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的巨大潛力。
元首們對來自阿富汗境內的毒品威脅及其對中亞地區的危害表示擔憂,呼吁在本組織框架內不斷加強禁毒合作,國際社會共同努力在阿富汗周邊建立“反毒安全帶”。本組織成員國願參與使阿富汗政治局勢正常化的努力,同阿富汗開展經濟合作,加強上海合作組織阿富汗聯絡組的工作。
元首們指出,能源作為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安全的基礎發揮著重要作用,加強該領域合作具有特殊意義。在能源領域建立可靠的、互利的伙伴關系,有利於保障本組織所在地區乃至全球的安全與穩定。對本組織成員國能源戰略進行比較是迫切的任務。在現有資源、需求、能力和潛力背景下,本組織成員國將繼續推動開展能源對話,促進能源生產國、過境國、消費國之間的務實合作。
本組織成員國願就實施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相互提供切實幫助。
本組織成員國重申,本組織對所有感興趣的伙伴開放,願在國際法原則和公認的國際關系準則基礎上同其開展合作,以尋求當前迫切問題的妥善解決。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努﹒納扎爾巴耶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庫.巴基耶夫
俄羅斯聯邦總統弗.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埃.拉赫蒙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伊.卡里莫夫
2007年8月16日於比什凱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