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7日電/台灣“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決議,對“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所提“以台灣名義入聯公投案”成案,除將表達抗議,並將提請釋憲,就公審會與訴願會的法定地位與職權爭議尋求解決方案,反制訴願會的違憲、違法作為。民進黨提出的公投案,已引起公投審議委員會及訴願會的釋憲大戰。
訴願會主委施惠芬昨晚表示,公審會要聲請釋憲,仍應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由“行政院”提出,因為“行政院”是公投的主管機關,公審會只能透過“行政院”發文。
聯合報報道,施惠芬強調,訴願會依訴願法規定,對於行政救濟,本就有撤銷、另為處分或逕行認定的職權,因此,這是依職權認定公投案成立,並未逾越職權。
公審會昨晚也討論國民黨提出的“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等其他名稱申請重返聯合國”公投案,蕭萬長到場說明,最後敲定廿三日下午舉行聽證會,廿八日中午公審會開會決定此一公投案是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