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3日電/南投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辦公室副主任姚昇志涉及官商勾結承租公有土地案,檢方以姚昇志涉嫌收取二百萬元前金,今天下午聲請羈押獲准,涉案商人羅朝永則以五十萬元交保,其餘十餘位約談官商則飭回。
南投檢方針對“國有財產局”非公用地承租、轉售案,二十二日帶回十九名涉案官員和商人後,今日上午將羅朝永以五十萬元交保。“立委”高志鵬助理姚昇志則因涉嫌重大,同時有共犯未到案,檢方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南投地方法院也以姚昇志所涉及案件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下午准予收押禁見。
東豐閣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價購台中市一塊公有非公用土地,透過姚昇志從中關說,並說好以一千萬元當“公關費”,東豐閣公司先交兩百萬元當前金,由股東交予姚昇志,羅朝永則負責居中聯絡,也陪同送錢。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耀德表示,業者承認有將兩百萬送給姚昇志,高志鵬有沒有涉案,這部分檢方還要追查。
另外,針對高志鵬指檢調大陣仗搜索“立法院”,南投地檢署表示,辦案掌握證據,並無所謂的大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