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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馬案偵訊錄音帶失蹤,馬英九表示,檢察官必須說明。(中評社截圖) |
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所涉的特別費案,檢察官以“先聲明上訴,詳細理由後補”方式提出上訴後,又出招聲請調閱馬英九去年十一月兩次偵訊全程錄音、錄影光碟,結果發現最重要的第一次偵訊內容,初步清查只有錄影光碟,沒有錄音帶。
馬英九今日對此表示“錯愕”,不論是偵訊錄音帶還是錄影帶,都是刑事訴訟法要求的資料,不知道為什麼會遺失,這一點恐怕要由檢方來說明,不過他認為錄音帶遺失,應該不至於會影響他的訴訟權益。
馬英九說,“因為根據這些錄音帶作成的筆錄,我們並沒有爭執,他的證據能力法官也確認了,所以關鍵不在這裡。而且法官也說得很清楚,法官是認為筆錄裡我說的話被檢察官曲解,所以跟錄音帶並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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