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31日電/德國女總理默克爾日前訪華,在南京期間,她沒有入住南京索菲特銀河大酒店頂層四千多呎、可以盡覽南京全景的總統套房,而是住了面積只有七百多呎的普通套房。普通套房一晩連服務費不到一千八百元人民幣,總統套房則要三萬六千元。
澳門日報今日刊載社論表示,一個堂堂富國的總理竟如此知慳識儉,不僅讓中方接待人員、酒店員工感到意外,也讓那些樂於公款吃喝玩樂的中國官員汗顏,讓那些對揮霍公款變得麻木的人如醍醐灌頂。互聯網上,內地許多網民為之喝彩,不少人認為中國官員應該好好地向默克爾學習。
社論說,內地官員用公款吃喝玩樂之風由來已久,用公款招待親友,違規使用公車等屢見不鮮。近年,中央三令五申制止,但收效甚微,反而愈演愈烈。最近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文艾等十名檢察官知法犯法,因公款出國旅遊被中央紀委查處。
據內地媒體計算,僅公款出國一項,中國每年的花費便超過四千億元。如果按每人每次消費五萬元計算,每年公款出國的人數達八百萬。若加上公款消費(包括各地吃喝招待等),這兩種“最常見”的行為每年開銷便佔了中國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這些讓大小官員揮霍掉的錢,若花在敎育上,將可以資助數千萬的失學兒童重返校園,衆多因破舊變危樓的校舍得以重修;若用在社會救助上,內地不少貧苦百姓便不用因無錢治病等死,許多人不用行乞街頭過日;若花在公用設施的檢修維護上,便不會出現塌橋等慘劇。
社論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德國總理不住總統套房而住普通套房,除了個人原因,更重要的是制度使然。在德國,公務消費奉行“零容忍原則”,任何鋪張浪費都不可容忍,都可視為腐敗。
德國對官員的公務消費有着嚴格限制和監督,總理自然也不例外。比如德國官員的消費清單是公開的,公衆隨時可以查詢。如果有官員大肆揮霍公款,那他面臨的將不僅僅是輿論的質疑,很可能因此丢官甚至鋃鐺入獄。
社論說,反觀內地,去年儘管有四千八百多名官員因揮霍浪費國家資財、違反財經紀律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丢了烏紗,但他們大多數人仍逍遙法外,無須受到法律制裁。有法律學家指出,按照現時的內地法律,公款旅遊、公款吃喝只能算是違紀,不適合以貪污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呑、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有律師認為,消費不等於佔有,因而公款吃喝旅遊與侵佔公款不同。
“公家的錢,只要不裝在自己的口袋裏,再怎麼花也不要緊”。在這種潛規則之下,不少官員敢於入住總統套房、敢於以各種名義出國旅遊、敢於超標配備豪華公車、敢於建豪華辦公樓……。
揮霍公款不僅已成為國家財政的沉重負擔,而且嚴重損害了公務員形象,吃掉了人心。
揮霍公款的行為雖然沒有直接將國有財產佔為己有,但是吃喝玩樂的好處都佔全了,和“貪污”只有形式差別,沒有實質差別。
如果一直讓各級官員“違紀”下去,他們公款消費的胃口只會越來越大,因而有必要及早給“公款吃喝旅遊”一個罪名,同時讓官員的公款消費變得透明,從制度上堵住各種“以公務之名行私人漁利之實”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