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7日電/據中新網報道,一名前捷克女外交官控告她的原上司性別歧視獲勝,布拉格一家法院昨天判決捷克外交部必須向她支付100萬克朗(約合5萬美元)賠償金。
這一法院判決是“我們社會走向男女平等之路的一個突破”,捷剋婦女協會負責人瑪蒂娜.海耶納對捷新社說。
阿德里安娜.巴索夫斯卡從1999年開始到捷克駐利比亞大使館工作。2002年1月,她被傳喚到布拉格,上級責怪她違反了安全規定。她因此被剝奪接觸機密資料的權利,從此再也無法從事外交官工作。
而另一名派駐哈薩克工作的男性外交官犯了與她類似的過錯,同樣被認定構成安全風險返回布拉格,但是他卻並沒有被剝奪接觸機密資料的權利。
布拉格一區法院表示,對此案的審理已經證明,在跟另外一名男性僱員相似情況下,僱主給予原告不同的對待。
巴索夫斯卡女士于2004年向法院提起訴訟。據稱昨天的判決尚未生效,外交部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