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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奧運聖火,與台北無緣。 |
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20日證實,由於兩岸對於明年北京奧運聖火傳遞路線的談判遲未達成協議,將影響後續作業,北京奧運聖火將不經過台北。
IOC發言人對台灣的中央社表示,IOC一直密切關注北京奧運組織委員會和中華台北奧會的討論。“根據IOC的瞭解,雙方直到目前並未找出解決方案,且由於做好後勤工作所需的時間逐步耗盡,如今(聖火)路線必須不經過中華台北來進行。”
發言人又說,IOC原本期望見到中華台北方面能夠參與聖火傳遞,“但現在認知到由於上述雙方未達協議,這將不可能”。
今年4月26日,北京奧組委公布聖火傳遞路線,包括台北市,但民進黨政府卻不顧承諾,以所謂“矮化台灣”理由,拒絕奧運聖火入台。其後,民進黨政府對聖火入台的態度反反覆覆,近日更把早有共識的“旗幟”問題,炒作成政治議題。
北京奧組委火炬中心發言人在9月18日出面反駁民進黨政府的言論,指出今年2月12日﹐北京奧組委與中華台北奧委會本著平等協商的精神在北京達成了四點共識﹐但9月初﹐當北京奧組委要求中華台北奧委會再次確認四點共識時﹐台灣有關方面否認了四點共識。
火炬中心發言人指出﹐北京奧組委與中華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今年2月間﹐就奧運聖火入台傳遞在北京的協商所達成的四點共識是﹕
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
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
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台灣傳遞是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中華台北奧委會確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順利進行。
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內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台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北京奧組委官員強調﹐3月27日﹐蔡辰威主席來函確認了上述四點共識及2008年北京奧運火炬傳遞赴台路線。北京奧組委將北京奧運會火炬傳遞方案報國際奧委會獲得批准﹐並於4月26日正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