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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建敏強調,要在繼續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時,抓緊制定農民工、失地農民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9月24日電/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在中國社會保障論壇第二屆年會開幕式上指出,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工作,經過2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由國家統管向國家、單位、個人三方負擔轉變,由企業自保向社會互濟轉變,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由政策調整向法律規範轉變,初步構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已經進入定型化、規範化、法制化的時期。
華建敏強調,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著力做好加快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加強經辦管理、加強基金安全監管四項工作。
他說,要在繼續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時,抓緊制定農民工、失地農民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探索未參保人員和無工作老年居民社會保障辦法,並妥善做好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等各項制度的銜接工作。加快社會保障立法,形成基本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措施相結合的法律政策體系。
社會保險法立法時機已經成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在論壇上表示,社會保險法立法時機已經成熟,當前要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險法立法進程。
他說,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等重要法律還未制定,社會保障實際工作中缺少法律依據或可依據的法律層次不夠。經過多年探索,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將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的時機已經成熟。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在論壇上介紹說,目前正在制定的社會保險法將規範社會保險的不同險種、人員適用,以及基金的徵收、管理、運營和監督等,將儘快提請人大審議。
郜風濤表示,社會保險法立法將遵循以下原則: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為改革留有餘地;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突出注重公平;立足國情與借鑒外國經驗相結合。
對目前難以作出明確規定的養老、醫療保險的具體模式、費率、統籌層次、待遇標準等,郜風濤透露,社會保險法可暫不作規定或只作原則規定,有關具體規定通過制定養老保險條例、醫療保險條例等加以解決。
覆蓋面不全、投入不足等問題、亟待立法解決
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董力介紹,截至2007年6月底,全國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四項保險參保人數均突破1億人,其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接近2億人。近5年來,社會保險覆蓋人數每年遞增6%以上,基金收入每年遞增20%以上。城市低保制度也在不斷發展,目前已覆蓋了包括困難職工及其家庭在內的2200多萬人。
但是,社會保障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董力指出,一是相當一部分職工仍然未被社會保險制度覆蓋。2006年我國2.83億城鎮就業人員,目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實施機關養老辦法的約佔58%,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只佔43%,參加其他社會保險的比例更低。二是各級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不足。“十五”期間社會保障所佔份額僅相當於中央財政支出的12%左右,地方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支援也不到位。三是社會保障總體水準不高。儘管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3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月人均養老金從714元提高到963元,但它僅僅為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5%,同時也大大低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這些問題的存在,很大原因在於社會保障立法滯後。董力認為,社會保障制度應是立法先行,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相關法律仍不健全,《社會保險法》及其配套的養老、醫療等保險條例均未出臺。因而,要儘快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社會保障待遇水準,切實保證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加快社會保障立法已成為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