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行政院”本周利多主打“減低租稅負擔”,“行政院長”張俊雄在今天“行政院會”上宣布,未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及殘障特別扣除額都調高為8萬2千元,希望減輕納稅義務人的租稅負擔,此外,為防止租稅規避及確保稅收,未來個人宣贈只限現金捐贈。
東森新聞報道,張俊雄表示,在維持現行免稅額以及各項扣除額占綜所稅所得總額比例不變等原則下,並考量各項扣除額的比要性與修先性,“行政院會”今天會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7萬8千元以及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7萬7千元,調高為8萬2千元,希望減輕納稅義務人的租稅負擔。
張並表示,由於實物捐贈不易估價,為防止租稅規避及確保稅收,未來個人宣贈只限現金捐贈。
此外,張還指出,未來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將由“每戶”2萬5千元修正為按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校院子女人數“每人”2萬5千人計算,此外,此次修法也將領有獎學金者除出的規定刪除。
張期盼,修法後能有效遏止各人藉由虛偽實物捐贈規避稅捐的情形,適度減輕受薪階級及身心障礙者租稅負擔,並符合租稅公平及效率。
“財政部”並補充,為配合綜合所得稅課稅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的規定,此次“行政院”會通過減稅相關規定的施行日期為2008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