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5日電/文匯報今日刊登一篇署名評論文章,質疑陳方安生掛在嘴邊的所謂“誠意”,尤其強調對中央和特區政府“都懷著真誠和善意”,表示要“憑著自己的管治經驗”,“充當中央及特區之間,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社會各階層之間的橋樑”。
虛偽言行 罄竹難書
文章說,陳老太是否不知“廉者憎貪,信者疾偽”(《新唐書.陳子昂傳》)之古訓?誠實的“信者”是厭惡虛偽的。
陳方安生的虛偽罄竹難書,其從政言行以虛偽為特徵。遠的不說,且說近期吧。九月廿九日,她在出席一個由八間大專院校舉行的《綠皮書》論壇上,抨擊《綠皮書》所云的“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政制發展原則,誤導大專師生。
該兩項原則與“循序漸進”、“適合香港實際情況”原則,是中央通過基本法和制訂基本法的憲制程序及全國人大相關決定體現出來的。一位曾擔任特區政務司司長四年的人,除非不習慣基本法,不了解基本法制訂程序,不把全國人大放在眼裡,以及死心塌地與反對派 融為一體,否則不會“放下身段”,鸚鵡學舌,加入早已噪聲大作的反政制發展原則的啦啦隊中。
香港政制發展的四項原則,源自中央對香港“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源自基本法。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具體化、法律條文化,也是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的進一步具體化和法律條文化。所以“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的原則,與“循序漸進”、“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原則,是四項不可分割、統一於“一國兩制”國策方針中政制發展的共同原則。陳方安生對此知多少,有否研究?是盲從反對派及她“核心小組”的大狀學者,還是出於自己的無知或政治本性?
《左傳.昭公八年》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陳方安生若如其所言,或如反對派所吹捧的,是“正人君子”,其言之“信”何在?又所據何“征”?其關於否定“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是香港政制發展原則的言論,對於曾擔任政務司長的人來說是完全不誠實(不“信”)。毫無證據可持的(無“征”)。應當說,不是跟隨其反對派或“核心小組”的大狀或學者信口開河,隨歌起舞那麼簡單,而是一種刻意不誠,明知“無征”的對憲制原則射出的毒箭。
惡意中傷 難以得逞
這支毒箭射不倒擁護“一國兩制”新憲制的香港市民。全國人大常委會○四年“四.二六決定”大大增強了全港市民對毒汁的免疫力:“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改變,都應遵循與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相協調,有利於社會各階層、 各界別、各方面的均衡參與,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等原則。”
這就進一步肯定了基本法所確定的香港政制發展四項原則了。否定該些原則,怎麼充當“橋樑”?其“誠”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