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5日電/針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拒絕返還“國務機要費”案機密卷證,同時裁定相關卷證並非機密一事,今天下午五時,陳水扁將委託律師陳傳岳及洪貴參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正式提出抗告。
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將“國務機要費”案卷證資料補核定為絕對機密,台北地院九月六日收到由“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具名公函,指法院偵查卷宗附件編號十到十二號的三宗卷宗資料,陳水扁依大法官釋字六二七號解釋意旨,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重新核定為“絕對機密”,並應永久保密,聲請返還相關證物。
不過,台北地院十月五日認定陳水扁核定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所以核定無效,相關卷證並不是“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的機密,均屬於檢察官可作為追訴被告犯罪嫌疑的證據,且因目前仍審理中,裁定聲請駁回,不發還相關證物。陳水扁及”國務機要費“案被告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等人若不服,可提起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