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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濟南務工的5000名外地農民加入當地工會組織,興奮不已。(人民日報圖) |
依法執政:
法治軌道上,黨的領導更加權威而科學
2002年12月26日,中南海。剛剛上任的新一屆中央政治局首次集體學習,學的是憲法。
代表們清楚地記得,截至目前,十六屆中央領導集體學習達40多次,有關法治的學習次數最多。
空前重視法治,凸顯一個以為人民謀幸福、謀利益為己任的執政黨的責任意識。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
從主要依政策執政,轉向主要依法律執政,黨的領導方式正經歷“法治之變”:
政策出台要依法。來自廣東、江蘇、河北的代表說,深圳、鹽城、永年等市縣的黨委出台政策措施性文件,先找“法制參謀”──由政府法制辦嚴把“法律關”。
干部任用要依法。2002年7月,中央頒布實施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大了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嚴於律己也依法。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2004年2月出台,擴大黨內民主,事前監督,源頭防腐。
從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開始,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匯報工作﹔中央重大決策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征求意見……
法治軌道上,黨的領導更加權威而科學。
“陽光黨務”,在四川巴中越叫越響。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當地黨委主動邀請“四方代表”參與常委會會議,包括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我們黨的執政理念,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執政過程應該讓群眾知道、參與和監督。”十七大代表、巴中市委書記李仲彬認為,依法執政,一定要讓權力“陽光運行”,把失誤降到最少﹔即使有失誤,在黨內、群眾、媒體和社會等各方監督下,也能及時發現並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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