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台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因全民電通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十一年徒刑。中國時報報道,張俊宏廿五日對此表示,他曾要求台北地檢署與台北法院調查相關資料及證據,但它們都沒有著手調查就做出判決,顯示台灣司法根本沒有獨立,“人權比當年軍事審判時代更沒有保障”。
對於是否會上訴,以及是否會辭去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不願進一步說明,只說“這個我就不談了”。
張俊宏說,他涉及全民電通案被起訴後,幾乎都在自力救濟,用私人的方法調查相關資料,還發現案件中涉及國外洗錢的情況,但要求公權力協助的部分,公權力卻一概拒絕。
海基會高層昨天則強調,一切尊重司法調查。張俊宏所涉案件與海基會業務無關,無從了解該案始末;至於對張俊宏的董事資格有無影響,將待了解全盤狀況後,再做出妥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