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溫哥華10月31日電/ 西班牙法庭做出初審判決,宣判04年馬德里火車爆炸案的一些嫌疑犯有罪。佐加姆和特拉斯霍拉斯這兩名主要嫌犯被判有罪。西班牙沒有死刑和無期徒刑,最高刑期為四十年。21名嫌犯被判至少一項罪名,另外七人被無罪釋放。另一名主要嫌犯奧斯曼被宣佈無罪釋放。
據BBC報道,2004年3月馬德里火車發生恐怖襲擊爆炸案,四節車廂被炸毀,炸死191人,炸傷1800多人。一共有28名嫌疑犯被告上法庭,法庭審訊歷時四個月。審訊期間所有嫌犯都聲稱無罪。28名被告中有27名男子和一名女子。這些人當中,19人為摩洛哥籍阿拉伯人,7人為西班牙人。這些人被控以謀殺、偽造等方式從事恐怖活動。
法庭於西班牙當地時間周三上午11點30分宣讀判詞。主審法官說,西班牙巴斯克地區分離組織埃塔沒有涉及馬德里火車爆炸案。法官說,幾乎所有的爆炸物都來自西班牙某地的同一個礦山。法官透露說,火車上有一個包裹未能引爆,從而給抓捕嫌疑犯提供了極其重要的線索。
西班牙檢控官說,被告們屬於一個受基地組織影響的西班牙當地一個伊斯蘭好戰組織,但這個組織與基地組織沒有直接聯繫。馬德里火車爆炸案發生後三周,這起爆炸案中的七名嫌疑犯在馬德里一幢建築物的自殺爆炸中喪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