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今天是重慶首個農民工日。兩天前,重慶46對進城務工青年在市人民廣場參加“浪漫之約”集體結婚儀式。與此同時,重慶市農民工辦公室也在當天公布了代表農民工心聲的“十大願望”,比如希望能獲得與城里人相同的社會保障;希望能享受與城市職工一樣的工資福利;希望子女在城市讀書不再難;希望在城市有更多的就業機會;希望能有一定的休息權利;希望能在城市落戶等。
新京報今天發表社論說,見證他們夢寐以求的幸福,更要傾聽他們心底的聲音。
或許有人說 “十大願望”幷無意義。相信任何人談到自己的願望都會包括這些,諸如公平、正義、有保障的幸福。然而,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絕大多數農民工不僅很難真正體驗到社會公平、正義,而且,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甚至連在大庭廣衆之下表達自己渴望幸福的權利或者機會都不曾有過。
社論說,“十大願望”能够成爲新聞,個中已然意味深長。就像國際婦女節之所以設立,正是因爲婦女過去在“男人的暴政”下沒有地位,“納稅而無代表”;同樣,設立農民工日因爲自進城務工以來,這群“沉默的大多數”不僅缺少社會關懷,甚至得不到最基本的尊重。
“我希望農民工能像城里人一樣工作和生活,沒有偏見和歧視。”在重慶首個農民工日來臨前夕,一位農民工如是說。盡管近年來中國城鄉一體化得到發展,但是全國性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幷未徹底打破,各地歧視性的就業政策與居住環境幷未完全消解,所以,農民工在諸多方面仍然不能獲得與市民同等的權利,同享改革開放的成果。
兩億離土務工的農民工,爲城市創造財富却無法分享城市發展成果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然而,他們自己却不得不在社會鳳凰涅槃時繼續做了“妻離子散”的候鳥。那些來自底層社會的農民工,不僅對自己的“地位低等”心知肚明,更被一些依靠戶籍世襲的有優越感的城里人貼上“二等國民”的標簽。
過去,人們將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合稱爲“三農問題”。後來有人加上農民工,便有了“四農問題”。然而,當我們站在曆史與現實的角度考量諸種問題的形成,却不得不承認,這些問題和“彎下腰勞動,抬起頭做人”,像白開水一樣樸實的農民兄弟幷無關系。倘使國家下大力氣實現公平正義,那麽解决這些問題也不是什麽高不可攀的理想。甚至,我們還可以收獲更加可人的進步,從破除“農民變市民”、“市民變公民”的制度屏障入手,讓農民工和城市居民一起能真正融入現代公民生活中去,使每個人的權益獲得真正的保障。
社論指出,價值只有付諸行動才會久遠。現實的境遇是,至今中國仍只是“局部地區有農民工日”。然而誰都知道,如果不在政策層面消除針對農民工的歧視性待遇,“農民工日”就不會有生命力;如果沒有具體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設,此種“維權類節日”,難免會像有些淪落爲“權利白條”的法律一樣,淪落爲“價值白條”。
亞里士多德說,人是政治的動物。在某種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人還是會過節日的動物。從一個人的生日到星散于一年四季中的傳說,從國家周年紀念到農民工節日,一切似乎都在爲我們見證,人類早已經慣于通過種種符號的建立來重拾失落的價值、賦予新鮮的意義。節日,也因此成爲人類精神曆程里步步爲營、尋求自我解放或自我標榜的一種儀式。在此,以所有幸運與不幸運者的名義,站在公平與正義的維度,我們同樣有理由要求“天天都是農民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