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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中)涉嫌濫用職權,在多項公共工程及服務的批給收取賄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電/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貪污案,今早在澳門終審法院開審。歐文龍共被控七十六項罪名,這是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以來,首次有司級官員被控。由於案情複雜,據悉控辯雙方證人逾百人,由三位法官合審,估計聆訊歷時最短一個月。
香港大公報報道,備受海內外媒體高度關注的歐文龍巨貪案於今日上午九時半開審,預計到庭旁聽的傳媒及公眾多達二百多人。為確保聆訊順利進行,終審法院連日來進行部署,大樓內加裝了多套金屬探測系統,場外的停車場亦拉起膠帶,預留位置讓歐文龍的囚車直達終院大樓停車場。
葡國法官擔任主審
終審法院就歐案組成的合議庭,主審法官由葡國法官利馬擔任,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及中級法院院長賴健雄出任助審法官。首堂聆訊於今日進行,暫定一周審理三天,逢一、三、五進行審訊聽證,預計審理時間為一個月,有需要可適度延長。法庭傳召控辯雙方的證人估計過百,控方證人為九十二人,當中包括公務人員、建築工程界人士及部分涉及歐案的嫌犯;至於辯方證人超過十人,呈堂證物多達二十多箱。
澳門廉政公署於去年十二月六日拘捕歐文龍,並在其辦公室及住所等地,搜獲逾八億元現金及財物,事件震動內地與港澳,歐文龍受賄作不法行為、清洗黑錢、濫用職權、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財產申報的虛假聲明及財產來源等合共七十六項罪名。
澳門廉署於今年四月舉行新聞發布會,指歐案的偵查工作已初步完成。案件共涉及二十一男九女,經點算,歐文龍收受的賄款,以及與受賄有關的資產總值近八億澳門元,分布在港澳、英國及世界其他地方。
收受賄款分布各地
調查發現,本澳林姓、鄧姓、中資建築負責人陳姓等建築商人以公司股份、土地轉讓、住宅單位及商業舖位賄賂歐文龍,以換取政府公共工程和保養管理合同,包括“澳門運動場停車場工程”、“關閘廣場及地下停車場工程”、“亞馬喇圓形地改建工程”及污水處理的服務合同等。
擁有多家建築公司的林姓商人,曾將兩幅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換取政府一幅數千呎、位於主教山風景區半山的土地。土地業權轉移手續尚未辦妥,便已備妥圖則,並迅速向歐屬下部門提出申請,興建豪華花園別墅。該幅土地早在換地前,已轉給歐在外國註冊並操控的公司,有關轉讓實質是林某用作酬謝歐的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