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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空軍殲-10戰機性能出色。 |
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東方網特約記者思偉報道,2007年10月25日下午,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舉行例行記者會。當被問及中國是否會在未來兩年內向伊朗出售殲-10戰鬥機時,劉建超稱中國外交部注意到有關報道幷向有關部門核實了情况,他表示中國沒有與伊朗方面就出售殲-10問題進行過任何洽談。
中國將向伊朗出售殲-10戰鬥機的消息最先出現在俄羅斯《生意人報》上。該報指稱伊朗已經與中國簽署了購買殲-10戰鬥機的合同,根據合同約定,中國將在2008至2010年之間向伊方交付24架殲-10。報道中稱飛機將會使用俄羅斯引擎,單架售價可能將達到4000萬美元,合同的總價值約爲10億美元。而美國著名的保守派學者費學禮(Richard Fisher)在其隨後發表的文章中更是有鼻子有眼地指出,根據國際評估與戰略中心(IASC)從亞洲獲得的信息,這筆交易包括20架殲-10A單座型戰機,4架殲-10S雙座型戰機,120枚SD-10A中程空空導彈和120枚PL-9C短程空空導彈。
盡管中國政府很快就公開否認了出售殲-10的消息,但這幷不能降低國外媒體報道此事的熱度。《簡氏防務周刊》認爲,《生意人報》所透露的伊朗購買殲-10的數量與其過去從中國獲得的殲-7數量相差不大,表明殲-10可能將會被用于取代陳舊的殲-7戰機。
而《防務新聞》在一篇發自台北的報道中則指出,殲-10戰機2004年在成都飛機制造公司開始生産,去年晚些時候進入中國空軍服役,目前已經裝備了90架,而中國空軍計劃總共裝備250架。
《防務新聞》認爲由于該型戰鬥機的航程可達到2940公里,如果伊朗購買將使其具備攻擊以色列的能力。文中引用了費學禮的觀點,認爲殲-10可以爲携帶核武器攻擊以色列目標的F-4、F-14或者蘇-24提供護航。費學禮指出殲-10能够携帶PL-12空空導彈,這種導彈比俄羅斯的R-77空空導彈性能略好,可與美制AIM-120空空導彈的某些型號相媲美,他認爲未來殲-10甚至還能携帶C-802反艦導彈、衛星制導炸彈和超音速反輻射導彈,而這些對于攻擊美軍宙斯盾驅逐艦和空中預警機非常有效。
不過《防務新聞》也指出,戰機交易或許是中方釋放出來的謠言,目的是警告美國不要向台灣出售F-16C/D戰鬥機。報道中指出,漢和信息中心的軍事專家認爲殲-10戰機出售伊朗尚無定案,過去10年伊朗采用石油交換中國武器,殲-10的交易也許也會采用相同模式。
在過去,伊朗曾經獲得了一些中國制造的軍用飛機。據相關媒體報道,目前伊朗共有25架成飛制造的殲-7M和18架沈飛制造的殲-6,以及8架哈飛的運-12飛機。客觀而言,即使現在中國與伊朗之間又簽訂了出售戰鬥機的合同,這也是主權國家之間的軍火交易,幷不違反相關國際規則。不過即便如此,從現在來看,中國基本沒有可能向伊朗出售殲-10戰機。雖然年初殲-10已經解密,但是中國官方幷未公開該型戰機的具體性能參數,外界對其性能的了解還停留在猜測階段。
一旦殲-10實現了出口,就有可能會導致相關數據的泄露,從而會使中國空軍在未來可能的戰爭中處于不利位置;同時,相關軍工企業的生産能量也會制約殲-10戰機的外銷。
隨著2008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和北京奧運的臨近,台海局勢已經進入高危期。在台灣海峽的上空,解放軍尚未獲得壓倒性的空中優勢。考慮到有限的産量,相信近期生産的殲-10應當將會被全部用于裝備中國空軍用于替換老舊戰機,而不是用于出口,因此所謂在2010年前向伊朗交付24架殲-10幾無可能。
《生意人報》在報道中指出,伊朗獲得的殲-10將會裝備俄羅斯提供的引擎,這似乎也不大可能。此前就有報道稱,伊朗可能會向俄羅斯購買250架蘇式戰機,這可能是莫斯科近30年來最大的一筆軍售合同。顯然,俄羅斯不大可能允許中國此時向伊朗出口裝備俄制引擎的戰機,因爲這樣做會嚴重損壞本國經濟利益。
退一步說,即使伊朗順利獲得了殲-10,這也不會影響到該地區現有的力量對比。事實證明,少量的先進戰機對于改變戰爭的最終結局幾乎沒有幫助。在科索沃戰爭中,面對以美國爲首的北約空軍,南聯盟的米格-29戰機幾乎沒有起到任何作用。而伊朗空軍的主要對手無論武器性能或是訓練水平都處于絕對優勢地位,區區24架殲-10難以改變雙方力量的對比。
總之,那些擔心中國通過軍售幫助伊朗保衛核設施的美國媒體和學者顯然是過慮了,他們似乎忘記了,自己的國家才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軍火出口商。要知道,軍火貿易這游戲玩得最熟練的就是美國,如若不是其不斷違反在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中向中方作出的承諾,堅持向台灣出售武器,今天那些“台獨”分子就不可能如此囂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