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5日電/新華社23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23日在全國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判處死緩的人數,多年來第一次超過了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人數,進一步體現了慎用死刑的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月1日起統一行使死刑核准權,幷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複核死刑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結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權下放26年的曆史。
肖揚說,總的來看,這一重大改革舉措進展順利,實現了平穩過渡。最高人民法院在“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基礎上,提出“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可不立即執行的一律不立即執行,確保死刑立即執行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的刑事犯罪分子,使死刑立即執行的刑事被告人人數逐步减少。 |